美国:对富人增税成政府软肋 日期:2011-07-05
近年来,改革个税的呼声在美国持续高涨。而如何使个税既满足政府财政需求又体现社会公平,也成为近几届政府的施政重点
个人所得税是美国联邦和地方政府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,尽管美国实行累进制税率,收入越高者缴纳的个税越多,但平均10%到35%的个税,仍让许多普通民众不堪重负。在个税面前,认同和反对的民众几乎平分秋色。
奥巴马去年缴纳45万美元联邦个税
每年4月15日,美国各地的邮局都会异常忙碌,因为这是公民申报联邦个人所得税或是申请延期的最后一天。虽然民众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报表格和缴纳个税,但依然有很多人选择在截止日期前,以传统的邮寄方式将申报文件和所需缴纳的款项寄出。
今年4月18日,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第一夫人米歇尔申报了他们2010年的个人所得税,报告年收入为170万美元,奥巴马总统缴纳了45万美元左右的联邦个税。
作为美国总统,奥巴马的年收入为40万美元,其更多收入来自著书的版权所得。除了缴纳的个税,奥巴马去年还向36个不同的慈善基金捐献了14%以上的个人收入。
缴纳个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,但逃税的丑闻也屡见不鲜。2005年,美国监管部门披露了历史上最大的个人逃税案件,华盛顿一家名为“轨道救援”的电信公司首席执行官安德森涉嫌通过操纵境外公司,偷逃联邦和地方税费共计2.1亿美元。
逃税的现象在政府高官和国会议员中也时有所闻。现任财政部长盖特纳当年因为逃税,使得奥巴马总统对其提名险些落空。据报道,盖特纳在几年之内共逃避联邦税费34000美元,后连本带息偿还了5万美元。
法律允许公民合理避税行为
“如何报税是一门很大的学问,因为美国法律允许公民的合理避税行为。”华盛顿律师张汝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,“很多不善理财的民众通常会在报税前找个会计师,双方坐下来把每笔收入列清楚,最后确定需要上报的税费金额。”
美国民众通常要缴纳联邦、州和地方政府三重个税,税率从10%到35%不等,个税最高的州是夏威夷,最低税率也有11%。在阿拉斯加、华盛顿和佛罗里达等7个州,民众则不需要向州政府缴纳个税。
美国采取的是累进制税率,即收入越高者缴纳的税费也越高。譬如,年收入在8350美元以下的单身纳税人的税率是10%,随着收入的增加,税率也依次递升为15%、25%、28%、33%和35%。
“购房是抵税的很大一部分,譬如购房贷款的利息可以抵税,房子的维修等费用也可以抵税。”张汝南对本报记者说,“邻国加拿大的个税税率也很高,为30%到40%。因此,不少加拿大人选择到美国来买房。”
为了刺激经济,奥巴马政府上台后在2009年出台了《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》,其中包含了各种退税举措,如购房退税、新车退税、劳动所得退税、美国机会退税等。
美国的个税征收对单亲家庭和老人家庭有一定倾斜。据统计,年收入在1万美元以下的99.7%的单亲家庭不用缴税,年收入在1万美元到2万美元之间的单亲家庭92.2%不用缴税。2009年,约有55.3%的老人家庭不用缴纳联邦所得税。
“缴税的多少与个人真正的收入有很大关系。”张汝南说,“如果一个人投资或炒股挣了钱,那么收益的部分就要缴税。同样,投资股票如果有损失,那么损失的部分就可以抵税。”
捐款也是合理避税的一大法门。捐出的部分不用报税,政府也鼓励这种行为,各类慈善机构因此在美国大行其道。
近半数家庭不用缴税,近半数家庭认为“税率过高”
自1956年以来,盖洛普公司一直持续追踪调查民众对个税的态度。大多时候,民众都普遍认为个税过高。1969年,这一比例创下69%的历史纪录。
小布什上台以后,大力推行减税政策,随即认为个税过高的民众比例大幅下滑。2001年,认为个税过高的比例还有65%,而在2003年,该比例则降为47%。此后,民众对个税的态度大体维持在这一水平,认同者和反对者几乎平分秋色。2009年的一项统计数据表明,当年约有47%的美国家庭不用缴纳联邦个人所得税。而在2007年,这一比例仅为38%。
究其原因,这些家庭要么是因为收入过低,要么是因为他们符合抵税或免税的各种规定。有趣的是,尽管有近半数家庭不用缴税,但数据显示只有45%的家庭认为个税体制“大体合理”,认为“税率过高”的家庭则占到48%。
抽样调查针对的是美国的中产和低收入家庭,按照年收入不足2万美元到75000美元以上分为5个等级,只有年收入在2万美元至3万美元的家庭大多认可个税体制,认为合理的占49%,认为过高的为41%。
在其他4个等级中,认为个税过高的家庭占据多数。其中,年收入在3万到5万美元之间和年收入在5万美元到75000美元的家庭,认为个税过高的比例都超过半数,分别为50%和51%。
中低收入家庭对个税不满,高收入家庭也是有苦难言。早在2006年,年收入超过36万美元的富裕家庭,缴纳的联邦个人所得税占到该项税收的73%。
2012大选在即,对富人征收更高个税几成“烫手奶酪”
应该说,美国的个税体制经过长期发展,如今已经相当完备,各种法律惩处措施也十分到位。譬如,美国法律要求美国人在全世界获得的收入都要在美国纳税,对偷逃税收的离岸公司,一经查出可以最高判罚100年以上的监禁。但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变迁,让人们对个税有了更高的要求,改革个税的呼声持续高涨。
一方面,人们要求加强法律监管打击逃税行为。几年前,国会就有议员提出在现有的法律基础上,要加强对律师、会计师和其他金融顾问的监督,避免这些专业人士为客户打造逃税新花样。
另一方面,如何使个税既满足政府财政需求又体现社会公平,成为近几届政府的施政重点。小布什执政时期,对富人阶层推行减税政策。奥巴马上台后,力图将富人作为纳税的主要目标。
2009年底的一项调查显示,68%的美国人认为金钱和财富应当在大多数人中更加公平地分配,46%的人认为政府应当对富人征收更高的个税。这成为奥巴马政府改革的一大动力,但2010年中期选举后,共和党在众议院占据多数,奥巴马政府也就难以大刀阔斧推行个税改革。
专家指出,在国会两党分治以及2012年大选即将来临的情况下,联邦政府和各地方政府都不会轻易去动个税这个“奶酪”,美国的个税在较长时间里仍会维持当前的状况。 |